|
长沙市民成洋将10年前淘到的两册民国账本一直悉心珍藏着。“这可不是两册普通的流水账,它记载了浏东麻姑峡一个地主家1919年到1949年日常收支的情况。这是湖南迄今为止发现的惟一贴有民国印花税票的账本,可以说,是浏阳东部地区一个家族的兴衰史,也是研究民国时期湖南农业税收缴的重要史料。”
立账讲究:为了保证所记账目的公正,不但对经手人员作出了严格规定,而且还要赌咒发誓 两册账本均长约35厘米,宽约25厘米,封面和封底均为黄色硬纸,正面左上角黑字写着“选公当簿”四字,正中写着“民国八年己未岁”字样,账本一至三页是“选公蒸当清明簿叙”。根据此叙记载,簿主先祖为南昌府新建县人。后来,“大祖金公迁于广东长乐”(1914年改为五华县),再后来,“祖文选公”生有兰振、兰旺和兰荣3个儿子,“皇年间携妻负子自粤来万邑(江西万载县别称)白水大庄”做生意,积下了不少银钱,于是,便迁移到九江建昌(1914年改为永修县)立业居住。因年成坏,“口给不敷”而“复迁浏东万西交界之区小洞麻姑峡,立业建造房屋”。该家族从广东迁出到麻姑峡1919年订立账本时,已“历今二百余年矣”。 该叙还讲明了家族各房在清明聚首相会时,需将上一年度的“田租息结清算明”。而且,有趣的是,为了表示所记账目的公正,还赌咒发誓说一定要“上对得祖宗,下对得列房”。并对“经历蒸当会内理事人名”的“房长”、“总理”、“经理”、“经管”、“簿首”和“禁首”作出严格规定,“倘若瞒私昧己”就要换人。 对契约权证颇有研究的成洋认为,这里的“房长”就是族长,“总理”就是管家,“经理”为收租放贷员,“经管”就是保管人员,“簿首”为账房先生,“禁首”则为复核人。“这些人员不见得是专职的,除了‘房长’、‘总理’是一人外,其他职位人员很可能有多人……正是因为有一干人马经手,从而确保了账目的公正性。” 记者翻阅账本发现,所记内容包括了许多家佃户30年来的交租、借债、返还本息和家族开支等。账本一律用漂亮的小楷字从右至左竖排书写,井井有条。账本最后一页记载了1949年的几次交租和借债还息后结束,这显然与当时新中国实行土地改革、废除了“封建土地制度”,租佃关系从此已不复存在了有关。 “选公蒸当清明簿叙”最后说:“恐后无凭,共立簿三本,誊写字迹一样,若合为记,各执永远存照。”账本的第5页写到:“民国己未八年三月初八日清明期,凭族重立新簿三本,照天地人字号合同为记”。记者仔细比对了两册账本该页左边的骑缝字,虽然骑缝字右边缺失,但合到一处仍可认出“凭天地人字号鉴字”字样。“说明这两册内容相同的账本实为家族账本的‘地’和‘人’字号。”成洋说。 其中,在骑缝字左侧注明了“地”字号账本由“旺房收执存照”,“人”字号账本由“荣房收执存照”。“仅从账本本身来看,簿主显然是一个经历了200多年的大家族。在屡次的迁徙中,可能有家族成员没有随主流迁徙,这样就需要通过账本将家族经营状况如实地记录下来,以便散落各地的各房后裔在清明聚首祭祖时查验上一年度家族账目,清楚家族的经济状况。”成洋说,一个家族的经济能够维系200多年,这在中国都是很罕见的。不过,令他感到非常遗憾的是,即使多次寻访,却仍不知“天”字号账本的下落。
(责任编辑:网络)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