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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5年广州茶楼男女争职风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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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元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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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8-12 00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省府下令 禁用女工   古时候的“三从四德”对女子的言行举止严格要求,明清两代更是变本加厉,大家只要看看当年女子那小小裹脚就知道那封建礼教的苛刻程度。清末民初,对女子的要求仍是静处深闺,恪守女诫,广州不少公共场所严禁女子进入,如光绪七年(1881)广东布政使、按察使为维持社会风化,避免男妇混杂,下令禁止妇女入庙参拜,今天光孝寺内仍有一块“禁妇女入寺烧香示”石碑便是见证。民国初年,“妇女解放”呼声日高,但女子从事的多是传统的纺织、缫丝、火柴等手工业,想找其他工作是难上加难,除了社会、家庭、本人等因素,行业内部也会充满阻力,即传统只属于男人做的行业恐怕女工抢走他们的饭碗,采取自我保护。   1916年,广州洪德街三巷一茶楼率先雇用女性做“堂面”(招待员),引起轰动。一方面是市民对女招待颇感新鲜,茶客不仅有来饮茶的,还有来看热闹的,茶楼生意好了许多;另一方面女工薪水很低,月薪8元的工资令老板一举两得。后来有酒家茶楼跟风雇用女工。不久流言四起,惊动官员,省政府立即下令禁止。1922年2月,孙中山下令严禁蓄婢,为的是将深受压迫的最底层女子解放出来。同年广州女界联合会也曾讨论女子职业、妇女解放等问题,并向政府请愿,反对酒楼茶室辞退女工。尽管社会时有呼声,但十几年来在酒楼茶室聘请女工问题上一直未有人敢越雷池半步。直到1934年,一间位于太平南路的天华酒家雇用女工,还开除了几个男工。此举立即引起代表男性从业者的广州市酒楼茶室工会的关注,该工会以维护利益为名,向市公安局报案。公安局根据以往规定,下令天华酒家停止雇用女工,否则停牌。

(责任编辑:网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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